辽宁省“瞪羚企业计划”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相应的扶持举措

来源:伟恒认证日期:2023-11-27 12:53 浏览:

辽宁省“瞪羚企业计划”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相应的扶持举措

企业规模和行业限制:

辽宁省的“瞪羚计划”主要面向省内企业,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属于传统行业的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企业成立时间有一定限制,如“潜在瞪羚企业”要求起始年(2016年)总收入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等。

成长性和收入指标:

“瞪羚企业”要求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三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首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上年度正增长等。

“潜在瞪羚企业”要求起始年总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等。

“独角兽企业”要求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最近一轮融资后,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

“潜在独角兽企业”要求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最近一轮融资后,企业估值超过1亿美元。

“种子独角兽企业”要求成立时间3年以内,最近一轮融资后,企业估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

创新门槛:

“瞪羚企业”要求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大于2.5%。

“潜在瞪羚企业”要求筛选条件A:仅有上年度总收入数据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5亿元且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条件B: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1亿元且近两年复合增长率大于30%。

扶持举措:

省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新型创新主体承担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育、科技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等内容。

对于入选的辽宁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根据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各市政府给予配套支持。

优先推荐瞪羚独角兽融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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