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进行时

来源:伟恒认证日期:2024-01-12 20:41 浏览: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首先要求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提醒:企业需先认定为省级或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才可申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注: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注:所称“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

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注: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

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 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注: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 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注:如企业仅有自建研发机构,请提供成立文件或组织架构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在“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中进行简单描述。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注: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注:所称“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注: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提醒:满足创新直通条件的企业,可以不满足创新能力指标中的一般性条件,但是仍然要符合专、精、特、链、品等其他五个方面指标。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注:产业链包括高端新材料、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5G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高端医疗器械等。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注: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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