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启动 需同时满足4项条件

来源:伟恒认证日期:2024-03-02 07:58 浏览:

为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力度,促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4项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符合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2.5%。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8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8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专精特新”评价标准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市工信局对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复核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莆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对复核不合格或未参与复核的企业,取消称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将对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政策申报、融资支持、管理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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